日前,省委宣传部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荆楚楷模?食美药安先进典型”评选展示活动,评选一批“荆楚楷模?食美药安守望者、践行者、参与者先进典型”。
此次活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通过正向引导,榜样示范,弘扬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行业正能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明确,“荆楚楷模?食美药安守望者”评选对象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重点推荐基层监管人员);“践行者”评选对象为:湖北省行政区划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者”评选对象为:为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献智献力的社会人员。
评选活动采取基层推荐、网络投票和现场审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产生30名“荆楚楷模?食美药安守望者、践行者、参与者”(每类10名)。通知要求,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市(州)评选推荐工作;2018年2月底前,完成省级评选网络投票工作;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专家现场评审及公示工作。
对获评人选,省委宣传部、省局将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举办“荆楚楷模?食美药安守望者、践行者、参与者先进典型”致敬礼,并择优向省“荆楚楷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推荐“荆楚楷模”年度人物候选人。对事迹特别突出的,进行重点挖掘,申报更高级别荣誉。同时,组织各级媒体广泛宣传“荆楚楷模?食美药安守望者、践行者、参与者先进典型”事迹。开展“荆楚楷模?食药安全守望者、践行者、参与者先进典型”全省巡回宣讲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展示活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行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坚持面向一线,关注一线、基层偏远单位和凡人善举,推选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社会崇尚的先进典型,形成“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助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信息来源: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