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高龄孕产妇明显增加,为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专题印发《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全面开展妊娠风险排查,强化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强化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评估责任,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注,实施分类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要对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紫色” 的孕产妇,严格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测、集中救治,确保“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意见》对健全危急重症救治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保障母婴安全协调工作制度,建立医疗保健机构、急救中心、血站和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加强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建设。狠抓危急重症救治责任落实,鼓励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或专科联盟,将提高产、儿科技术水平列为技术协作重要内容,提升基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要建立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各级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切实应对有序、运转高效。
《意见》指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临床救治能力,要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遇到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病例,相关业务科室应提前介入参与救治。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确保每个分娩现场有1名经过新生儿复苏培训的专业人员在场。
《意见》指出,各地要将母婴安全放在卫生计生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重点领域做好相关工作。要将母婴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质量,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确保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不反弹,并逐步下降。(王丹)